倡導“國資全覆蓋”,踐行“能進則進,進則規范”
——-哈電氣集團“飛球牌”商標權轉讓掛牌轉讓實現雙贏
一、產權轉讓的背景
“飛球牌”注冊商標的所有者佳木斯電機廠是中國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的重要子企業,佳木斯電機廠曾經是全國最大的特種電機生產基地,也是我國防爆電機,起重冶金電機、屏蔽電機的創始廠。1973年,中國第一臺中型高溫、高壓防爆電機就誕生于該廠,“飛球牌”注冊商標更是蜚聲海內外。
佳木斯電機廠根據哈電氣集團既定的戰略規劃,為了更大限度的挖掘“飛球牌”注冊商標的內在價值,重塑該品牌的輝煌。佳木斯電機廠有意在北京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通過公開掛牌轉讓的形式出讓“飛球牌”注冊商標使用權,面向全國,推薦該轉讓標的,征集意向投資人,發掘該無形資產最大限度的價值。
二、主要過程
根據哈電氣集團既定的戰略部署,在集團資產財務部的具體指導下,在北交所國資交易服務中心史千里擬定的產權轉讓方案策劃下,佳木斯電機廠委托經紀會員機構,于2009年12月31日在北交所公開掛牌轉讓其持有的“飛球牌”注冊商標所有權(經評估備案后凈資產為4353.16萬元),歷經1月,有多家知名國內外工業制造業集團公司前來咨詢洽談,掛牌期滿,產生了最終受讓方:佳木斯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成交價格為4400萬元。北交所首次參照國家知識產權專利轉讓合同的格式,針對該轉讓標的的交易特性,設計了 《無形資產交易合同》格式文本。轉讓雙方于2010年1月25日在北交所三樓交易大廳,隆重舉行了“飛球牌”注冊商標使用權轉讓的《無形資產交易合同》簽約儀式,轉讓雙方以及北交所相關領導見證了此次簽約。期間,受讓方佳木斯電機股份有限公司的姜久龍總會計師對北交所在此次產權交易中所發揮的作用給與了高度評價,并指出:自2009年5月1日《國有資產法》頒布以來,哈電氣集團積極推動無形資產進場交易,北交所產權交易流程規范、有序,既很好的實踐了《國有資產法》的理念要求,又確保了受讓方得以在公開、公正、公平的交易環境下收購國有優質資產。
三、案例點評
該項目是自國資3號令頒布以來,中央企業在產權交易機構掛牌轉讓成功的首宗涉及金額較大的無形資產轉讓項目,也是在產權經紀機構的第一宗商標權轉讓案例。該項目是中央企業積極利用產權經紀機構以及產權交易平臺主動推動知識產權進場交易、實踐國務院國資委提出的“國資全覆蓋”要求。哈電氣集團富有遠見的在倡導“公開、公平、公正”產權交易平臺上處置無形資產,不但很好的詮釋了央企處置國有資產 “能進則進、進則規范”的理念,而且也為“飛球牌”商標找到了永葆常青的動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