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名稱 | 溧陽中材重型機器有限公司70%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6BJ1007200 | 掛牌價格 | 8453.907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中國證券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6-05-16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6-06-13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江蘇省-常州市 | 標的所屬行業 | 機械工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產權轉讓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如選擇以動態報價方式實施產權轉讓,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實施辦法(試行)》、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動態報價須知》及《金馬甲動態報價大廳綜合廳使用規則》的內容和規定,并不可撤銷地授權產權交易機構對各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進行審核并確認。資格確認結果對我方具有拘束力。動態報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產權交易機構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5、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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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溧陽中材重型機器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江蘇省-常州市(溧陽市天目湖工業園區濱河路11號) | ||||||||||||||||||||
法定代表人 | 吳建宏 | ||||||||||||||||||||
成立時間 | 2007-12-26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00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機械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67098102-0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經營范圍 | 水泥機械設備、冶金機械設備、電力機械設備、普通機械設備及配件制造、安裝;機電設備安裝;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
職工人數 | 365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是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中材裝備集團有限公司 | 70% | |||||||||||||||||||
2 | 吳建宏 | 30%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5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8103.25 | -1921.22 | -2557.89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57929.53 | 49874.81 | 8054.72 | |||||||||||||||||||
審計機構 | 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6-03-31 | 3208.3 | -377.41 | 352.18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56153.17 | 47755.68 | 8397.49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亞洲(北京)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中材集團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6-05-04 | ||||||||||||||||||||
評估基準日 | 2016-01-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58007.8 | 62499.6 | |||||||||||||||||||
負債總計(萬元) | 50422.59 | 50422.59 | |||||||||||||||||||
凈 資 產(萬元) | 7585.21 | 12077.01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8453.907(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師事務所 | 天津金諾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根據標的企業與溧陽市天目湖鎮人民政府、溧陽市國土資源局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收回協議》及標的企業與曹縣溧陽市天目湖鎮人民政府簽訂的《關于回收溧陽中材部分土地的補償協議書》,標的企業位于天目湖工業園公園路以西面積為53877.00平方米的地塊(溧國用(2009)第08746號宗地)由政府提前收回,溧陽市天目湖鎮人民政府按2009年12月23日與標的企業簽訂的投資協議及補充協議中土地出讓價格每畝8萬元為基數,加上契稅、銀行利息和上繳的土地使用稅等,經雙方協商,回收價格每畝16萬元,共計土地價款1293.00萬元。 2、截至評估基準日,標的企業待估宗地共計四宗,其中溧國用(2009)第08775號宗地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人為溧陽中材重型機器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權面積共計77333.00平方米,登記用途為工業用地,終止日期為2056年12月30日,截止到評估基準日,該宗地作為抵押物(抵押物還包括結構件車間、備料車間及筒體車間),向招商銀行常州天寧支行取得授信貸款共計3500.00萬元,抵押期限為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其他三宗宗地已辦理臨時土地使用權證,有效期至2013年10月10日,因達不到國土局的容積率0.7的最低要求,所以土地證的續期目前無法完成,該三宗宗地面積共計275728.00平方米,賬面價值共計28807866.67元,評估值共計70833100.00元。 3、標的企業本次評估納入申報范圍的機器設備中部分進行了抵押,向中國銀行溧陽支行取得授信3000.00萬元,用于開具銀行保函,抵押期限為2015年9月6日--2016年9月5日,抵押明細見評估報告。 4、標的企業2016年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了企業改制方案。 5、其他詳見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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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是 | ||||||||||||||||||||
管理層持有 及擬受讓標 的企業國有 產權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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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國有產 權的目的及 相關后續計 劃 |
成功受讓后,繼續做好溧陽中材重型機器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 | ||||||||||||||||||||
是否改變標 的企業的主 營業務及改 變方向 |
否 | ||||||||||||||||||||
是否對標的 企業進行重 大重組及重 組內容 |
否 | ||||||||||||||||||||
備注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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