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易立方(海南)科技有限公司20%股權 | 項目編號 | G32020BJ10000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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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底價 | 2800.00萬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0-04-26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20-05-25 | |
所在地區 | 海南省??谑?/td> | 所屬行業 |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易立方(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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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海南省??谑?海南省??谑旋埲A區濱海大道115號海墾國際金融中心8層801房) | ||
法定代表人 | 黃江峰 | 成立日期 | 2016-09-30 | |
注冊資本(萬元) | 2000.00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萬元) | 2000.00萬元(人民幣) | |
經濟類型 | 國有實際控制企業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460100MA5RDAKA8T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經營范圍 | 網絡平臺開發、運營、管理,計算機軟件研發,家電產品、電子產品的研發與銷售,電器互聯網銷售、進出口業務,職業技能培訓,商務信息咨詢,游戲開發、運營管理,健康管理,健康信息咨詢,醫療投資、醫療管理服務,網絡數據服務,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國內各類廣告,影視制作、發布及投資,農副產品加工、批發及零售,旅游產品銷售,旅游信息咨詢服務,智能設備的銷售、租賃及維護服務,經營進出口業務(國家禁止及限制經營的項目除外),插線板的設計、研發及銷售,水處理設備的研發、設計以及銷售,電子組件的銷售,電子設備工程安裝,智能家居控制產品、智能酒店、智能社區、智能醫院、智能養老、智能出行、智能院線系統軟硬件研發、銷售及售后服務;醫療器械銷售及售后服務;展臺制作;銷售針紡織品、服裝、日用品、箱包、文化用品、辦公用品、玩具(包含毛絨類)、智能產品、工藝禮品。(一般經營項目自主經營,許可經營項目憑相關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
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是 |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 否 | |||
導致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 | 是 |
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有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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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60 | |||
深圳市易柚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 40 |
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
2019年度審計報告數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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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16812.51 | 1772.39 | 1354.08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5915.43 | 8851.37 | 7064.06 | ||
審計機構 |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廣州分所 | |||
2020年03月31日財務報表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510.14 | 215.29 | 196.78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0666.49 | 3377.66 | 7288.83 |
其他披露的內容 | 1)標的企業其它股東深圳市易柚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無條件放棄本次轉讓股權的優先購買權。2)本項目不涉及職工安置問題。3)其他詳見《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北交所備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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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基本情況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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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所) |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科技園科技南十二路28號康佳研發大廈15-24層) | |||
經濟類型 | 國有實際控制企業 | |||
法定代表人 | 劉鳳喜 | 成立日期 | 1980-10-01 | |
注冊資本(萬元) | 240794.5408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萬元) | 240794.5408萬元(人民幣) | |
企業類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 | 其他制造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4403006188155783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6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2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監管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華僑城集團有限公司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440300190346175T |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其他 | |||
批準單位名稱 | 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批準日期 | 2020-03-26 |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其他 | |||
決議文件名稱 | 康集董決字[2020]1號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 標的名稱 | 易立方(海南)科技有限公司20%股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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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底價 | 2800.00萬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次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資料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并依據該等內容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項目公告內容,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讓方若以不了解轉讓標的資產現狀、瑕疵及風險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并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處置其遞交的交易保證金,并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2)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情況下,并在向北交所提交受讓申請的同時交納人民幣840萬元交易保證金到北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賬時間為準),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產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做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的確認,成為產權標的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意向受讓方報名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3)如掛牌期滿,經確認受讓資格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最終受讓方被確定,且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讓方提交的退還保證金申請原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4)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視為意向受讓方違約,并全額扣除意向受讓方繳納的交易保證金,用于補償相關方的損失,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相關方造成的損失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償:(1)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在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5)意向受讓方未履行受讓本項目時做出的書面承諾事項的;(6)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情形的。5)意向受讓方須在遞交受讓申請同時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1)本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接受本股權轉讓項目公告信息以及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北交所備查文件的全部內容,已完成對轉讓標的的盡職調查,并依據調查結果獨立判斷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轉讓標的。(2)本方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自然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簽署次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以外的剩余交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收到的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4)若被確定為受讓方,本方同意在轉讓方收到北交所出具的交易憑證后,開始辦理股權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5)同意標的企業在經營存續期內,繼續履行與標的企業職工簽訂的現有勞動合同。6)本次股權轉讓所產生的產權交易服務費由轉、受讓方各自承擔,過戶所涉及一切稅、費用依照有關規定由轉、受讓方各自承擔。7)本項目不得采用信托、委托、匿名舉牌等方式參與受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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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 意向受讓方須為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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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840萬元 |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0個工作日內交納。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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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競價方式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競價方式: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在原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如僅征集到1個符合條件的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則不再組織上述競價活動,由該意向受讓方單獨進行報價,并以此價格征詢原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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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