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投資方須為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且實收資本不低于人民幣40億元。(以提供的2020年度年審報告為準) 2.意向投資方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無不良經營記錄。 3.意向投資方的直接或間接股東中不得存在中國境外及港澳臺設立的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以及擁有外國國籍身份的自然人。(以提供的最新投資方及控股股東的營業執照為準) 4.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增資條件 |
1.意向投資方須在本項目公告信息發布截止日北京時間17:00前交納人民幣9,00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到北交所指定銀行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其放棄投資資格。 2.意向投資方提交投資申請、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在北交所公開披露信息及備查資料所載內容,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融資方現狀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接受增資信息公告的全部內容,同意根據本公告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資的程序。同意自行承擔參與本次增資認購所涉及的一切費用。 3.本次增資接受貨幣或非貨幣性資產作價出資。以貨幣方式出資的,出資幣種僅接受人民幣;以非貨幣性資產作價出資的,該非貨幣性資產須對融資方主營業務發展有幫助且需經融資方認可并進行資產評估(以人民幣計),依據最終備案結果確定投資金額。評估機構應從融資方所屬集團評估機構備選庫中選取。 4.融資方的注冊資本以美元為計價單位,本次增資涉及的新增注冊資本人民幣對美元的換算匯率,參照融資方2020年年審報告實收資本人民幣對美元的換算匯率執行。 5.意向投資方在遞交投資申請的同時須書面承諾: (1)我方已充分知曉本項目公告中對增資有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等全部內容,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調查結果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此次增資認購行為可能產生的任何風險,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 (2)我方的直接或間接股東或權益持有人中不存在中國境外及港澳臺設立的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以及擁有外國國籍身份的自然人。 (3)我方股權結構清晰,公司治理規范,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支付能力,無不良經營記錄,未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刑事、重大行政處罰,能夠按照增資信息公告的要求或《增資擴股協議》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投資款項。 (4)我方合法擁有參與本次出資的貨幣或非貨幣性資產,非貨幣性資產不存在任何權利限制或權利瑕疵,并愿意接受融資方的反向盡調。 (5)我方承諾若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將積極配合融資方對我方作價出資的非貨幣性資產進行盡職調查及資產評估。 (6)我方承諾若以貨幣出資,我方將在被確定為投資方后2個工作日內與融資方及其原股東簽署《增資擴股協議》并將本項目服務費全額支付至北交所服務費專用賬戶;如觸及經營者集中申報要求,我方承諾積極配合融資方完成相關申報工作,并在審批通過后5個工作日內將投資款一次性支付至融資方指定銀行賬戶。對于非融資方原因導致審批不通過或帶有附加限制性條件批準而無法實現本次增資的,我方自行承擔相關費用、風險和損失。 (7)我方承諾若以非貨幣性資產作價出資,我方將在被確定為投資方后2個工作日內與融資方及其原股東簽署《增資擴股協議》并將本項目服務費全額支付至北交所服務費專用賬戶;如觸及經營者集中申報要求,我方承諾積極配合融資方完成相關申報工作,并在審批通過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非貨幣性資產的繳付(即資產移交或權屬變更登記)。對于非融資方原因導致審批不通過或帶有附加限制性條件批準而無法實現本次增資的,我方自行承擔相關費用、風險和損失。 (8)我方知悉并承諾配合融資方完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報備相關工作。 (9)若被確定為投資方,我方同意北交所出具增資交易憑證后5個工作日內,配合融資方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10)我方承諾若出現“保證金處置方式”所述扣除保證金的任何一種情形時,融資方有權全額扣除我方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1)我方承諾增資完成后,除非經融資方各股東一致書面同意,我方不得抵押、質押所持的融資方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或以其他方式在其上設定債權。 (12)我方認同并接受:增資后公司按法律要求增設股東會,除法律規定需要由股東會決議事項之外,其他公司經營相關的事項由董事會按照2/3多數決原則進行決議,我方不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公司監事及執行委員會層面治理規則,維持增資前現狀不變。 (13)我方承諾若違反本披露公告及上述承諾事項,融資方有權取消我方投資資格或解除《增資擴股協議》,我方對因此而給融資方及其原股東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本次增資所涉及的交易服務費由融資方、投資方各自承擔;其他所涉及的一切稅金、費用依照相關規定由融資方、投資方各自承擔。 7.本項目不接受金融機構及類金融服務機構參與增資,不接受委托投資(含隱名委托)、聯合體投資。 |
保證金設置 |
保證金金額或比例 |
9000萬元 |
交納時間 |
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納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1、保證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資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投資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將被全額扣除用于補償融資方、產權交易機構等相關方的損失,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相關方損失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1)意向投資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投資申請的;(2)本增資項目掛牌公告期滿,如確定進入擇優環節,意向投資方未參加或未按要求參加后續遴選程序的;(3)在被確定為投資方后未按約定時限簽署《增資擴股協議》或未按《增資擴股協議》約定時限足額支付增資款的;(4)其他違反本公告內容或書面承諾事項情形的; 2、意向投資方成為投資方的,其保證金自北交所出具增資憑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返還;未被確認為投資方,且不涉及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證金將在確認其未成為投資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返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