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投資方應為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若意向投資方為私募基金,須提供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備案的證明材料,若意向投資方在提交投資申請時尚未完成備案,則其基金管理人須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且意向投資方須書面承諾其在簽署增資協議前完成備案,并在完成備案后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意向投資方須符合《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定辦法》、《涉軍企事業單位改制重組上市及上市后資本運作軍工事項審查管理暫行辦法》及其申報指南的有關規定,無境外(含港澳臺地區)控股或直接投資,且通過間接方式投資的外方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的出資比例最終不得超過《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定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需提供意向投資方出資人的經濟類型/國籍及外資出資比例的相關說明)。 3、意向投資方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意向投資方在提交意向投資申請的同時,須提供銀行出具的信息披露期內任一時點不低于擬投資金額的銀行存款證明,若不同銀行出具存款證明的,出具時間應為同一日期。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投資。 5、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
增資條件 |
1、意向投資方須在公告期內向北交所提交投資申請及相關材料(包括北交所要求提供的材料、書面承諾函及本公告中約定的其他證明符合投資方資格條件的材料),并在公告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時前將擬投資總金額的30%作為交易保證金交納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其放棄投資資格。 2、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投資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應自行對融資方進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資方須向北交所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保密承諾函》(置北交所處備查)后,方可查閱融資方置于北交所的相關文件。意向投資方提交投資申請,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在北交所公開披露信息及備查資料所披露內容,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內容。 3、意向投資方須在被融資方有權批準機構確定為投資方后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融資方簽署增資協議,并在增資協議生效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外的剩余增資價款一次性支付至融資方的指定賬戶。 4、意向投資方應書面承諾: (1)本方符合《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定辦法》、《涉軍企事業單位改制重組上市及上市后資本運作軍工事項審查管理暫行辦法》及其申報指南的有關規定,無境外(含港澳臺地區)控股或直接投資,且通過間接方式投資的外方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的出資比例最終不得超過《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定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 (2)本方須具備良好的商業信譽,近三年無不良經營記錄,未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刑事、重大行政處罰,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無犯罪記錄; (3)本方股權結構明晰,公司治理規范,規章制度完善;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訴訟、仲裁、行政處罰、被強制執行、被申請破產或其他面臨解散清算的情況; (4)本方在成為投資方后,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已轉為增資款的保證金劃轉到融資方指定賬戶; (5)本方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公告所披露內容、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內容。若以不了解融資方的現狀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增資協議》、拒付增資款、放棄增資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融資方有權扣留本方交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作為違約金,并重新披露增資信息,由本方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6)本方同意融資方有權對我方的投資金額及認購股份數量進行調整; (7)本方已自行咨詢并詳細了解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于上市企業對股東資格或轉讓股份的限制及要求,本方自愿承擔相關的風險; (8)本方已自行咨詢并詳細了解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于保密資質的審查規定,若成為最終投資方,在后續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無條件地承擔保密責任并履行相關義務; (9)本方認同并遵守本次增資融資方不接受關于業績對賭、股權回購、業績承諾、收益保證和上市保證的要求; (10)本方成為融資方股東后,同意維持融資方原章程各股東的權利義務不變; (11)本方同意融資方繼續履行其已簽訂的相關協議及業務合同; (12)本方與融資方不存在同業競爭關系; (13)本方不屬于資產管理計劃、信托計劃和契約型私募基金。 5、本次增資只接受貨幣出資,貨幣幣種須為人民幣。 |
保證金設置 |
保證金金額或比例 |
意向投資方擬投資總額的30% |
交納時間 |
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納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1、保證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資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投資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將被全部扣除: (1)意向投資方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增資申請的;(2)本增資項目掛牌公告期滿,產生的符合條件的意向投資方未參加或未按要求參加后續遴選程序的;(3)在被確定為投資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融資方簽署《增資協議》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增資款的;(4)意向投資方出現其他違反本公告內容或承諾事項情形的; 2、意向投資方成為投資方的,其保證金按照《增資協議》約定處置;未被確認為投資方,且不涉及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證金將在確認其未成為投資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