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四川鹽源甲米河水電開發有限公司 88.081%股權 | 項目編號 | G32021BJ100076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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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底價 | 21817.35萬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1-11-03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21-11-30 | |
所在地區 | 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 | 所屬行業 | 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四川鹽源甲米河水電開發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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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鹽源縣大草鄉水簡坪村)) | ||
法定代表人 | 劉學 | 成立日期 | 2007-12-21 | |
注冊資本 | 11991.96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 | 11991.96萬元(人民幣)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513423669589283E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營范圍 | 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生物質能發電、水力發電及相關產業的投資與開發;電力供應;工程技術咨詢服務;建筑管理服務;電力技術咨詢服務;電力設備安裝、維修、調試、試驗;建筑材料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公路工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筑;旅游項目的策劃服務;國內旅游經營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
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是 |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 是 | |||
導致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 | 是 |
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有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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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建水電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 88.081 | |||
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8.111 | |||
鹽源縣國有資產投資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 1.994 | |||
鹽源縣電力有限責任公司 | 1.814 |
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
2020年度審計報告數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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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7098.82 | -3158.69 | -3158.16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99213.06 | 89788.8 | 9424.26 | ||
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1年08月31日財務報表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4336.38 | -1362.78 | -1362.78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97670.21 | 89608.73 | 8061.48 |
其他披露的內容 | 1.截至評估基準日,標的企業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辦理房屋產權證;部分車輛證載權利與實際使用人不符;賬面記錄的1宗土地尚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2.其它詳見北交所備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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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基本情況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電建水電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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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所) | 四川省成都市(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成都市高新區天府二街139號)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法定代表人 | 榮其富 | 成立日期 | 2006-10-19 | |
注冊資本(萬元) | 609189.853199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萬元)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510100793983624E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88.081%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88.081%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監管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1100007178306183 |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其他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電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
批準日期 | 2020-11-16 |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批復 | |||
決議文件名稱 | 《關于電建水電開發公司治理重點虧損子企業資產經營方案的批復》(中電建股投運【2020】282號)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 標的名稱 | 四川鹽源甲米河水電開發有限公司 88.081%股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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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底價 | 21817.35萬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通過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人民幣6545萬元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2、若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的方式成交;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競價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自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將被扣除,先用于補償北交所及交易服務會員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剩余部分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相關方造成的損失的,相關方可繼續追償:(1)意向受讓方故意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或北交所損失的;(2)意向受讓方通過獲取轉讓方或標的企業的商業秘密,侵害轉讓方合法權益的;(3)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侵害轉讓方合法權益的;(4)意向受讓方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的;(5)意向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給轉讓方或北交所造成損失的;(6)意向受讓方違反承諾事項的。4、本股權轉讓掛牌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經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轉讓標的披露的內容及標的現狀,已經完成對標的企業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自愿承擔可能出現的一切風險。5、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1) 同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外的全部剩余交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由北交所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3)已知悉并認可標的企業與轉讓方簽署的《資金占用合同》(北交所備查),截至2021年6月30日標的企業尚欠轉讓方股東借款本金640,000,000.00元。同意按照《資金占用合同》確定的期限進行還款,同意在《產權交易合同》簽署時與轉讓方簽署《股權質押合同》,將本次受讓的標的企業股權質押給轉讓方,并在標的企業工商變更登記完成后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股權質押登記,同時將標的企業固定資產次順位抵押給轉讓方,將標的企業電費收費權次順位質押給轉讓方,為上述款項本金及利息的歸還提供擔保,在轉讓方實施權利登記時,受讓方給予配合。在還清轉讓方借款本息之前,同意標的企業全部賬戶須與轉讓方共管,并在標的企業工商變更登記完成前完成賬戶共管的辦理。(4)同意在股權轉讓完成后,在標的企業自有現金流不足以償還銀行貸款本息時,繼續追加資本金或向標的企業提供借款等形式,足額歸還銀行貸款本息,免除轉讓方向相關銀行出具的承諾函(轉讓方處備查)中應承擔的義務。(5)同意標的企業其他債權和債務由股權轉讓后的標的企業繼續承繼。(6)同意職工安置方案(置于北交所備查)中的全部內容,并在成為標的企業股東后履行相關義務。(7)同意按照標的企業現狀受讓,自愿承擔可能出現的一切風險。(8)已知悉并認可標的企業因開展新能源補貼應收賬款ABS而簽署的《應收帳款轉讓合同》(合同編號:JMGS2020/P-06)(北交所備查),同意并保證標的企業嚴格履行合同義務。(9)違反上述承諾之一,同意轉讓方單方面無條件解除《產權交易合同》,并同意扣除所繳納的全部保證金。6、轉讓方不承擔本次股權轉讓未能取得相關方同意而導致的受讓方和標的企業的損失,不承擔因轉讓方以外如金融機構等原因導致《產權交易合同》不能執行的違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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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讓方有良好的商業信用及支付能力。3、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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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6545萬元 |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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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競價方式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競價方式: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在原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如僅征集到1個符合條件的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則不再組織上述競價活動,由該意向受讓方單獨進行報價,并以此價格征詢原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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