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誠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資項目 | 項目編號 | G62023BJ1000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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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方所在地區 | 北京市 | 融資方所屬行業 | 資本市場服務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5-19 | 信息披露期滿日期 | 2023-06-15 | |
擬募集資金金額 | 100000萬元 | |||
擬募集資金對應持股比例或股份數 | 擇優確定 |
擬征集投資方數量 | 1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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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后企業股權結構 | 本次增資完成后,新股東認購股份數由融資方有權批準機構批準確定。 | |||
增資達成或終止的條件 | 達成條件: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投資方,增資價格不低于經備案的評估結果,經融資方有權批準機構批準后簽訂《增資協議》,且在獲得行業監管機構審批通過后,增資達成。 | |||
信息發布期滿的安排 | 1.未產生符合條件的意向投資方,則: 按照 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公告時間直至產生符合條件的意向投資方; 2.產生了符合條件的意向投資方,但未滿足擬募集資金金額、對應持股比例(股份數)或擬征集投資方數量等要求的,則: 按照 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公告時間直至征集到的擬募集資金金額、對應持股比例(股份數)及符合條件的意向投資方數量滿足本項目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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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資金用途 | 募集資金主要用于增加公司資本金、補充公司營運資金等,擴大公司業務規模,提升公司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
融資方基本情況
名稱 | 誠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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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況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區北三環西路99號院1號樓15層1501 | ||
法定代表人 | 張威 | |||
成立日期 | 2003-06-26 | |||
注冊資本 | 291000萬元(人民幣) | |||
實收資本 | 291000萬元(人民幣) | |||
股東個數 | 5 | |||
經營范圍 | 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投資基金代銷;證券資產管理業務;融資融券業務;代銷金融產品業務;保險兼業代理業務;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
企業股權結構 | 股東名稱(前十位) | 出資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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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98.2431 | |||
上海太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0.7766 | |||
廣東華僑信托投資公司 | 0.6939 | |||
福建平潭惟鼎俱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0.2076 | |||
深圳市國海發貿易有限公司 | 0.0788 |
主要財務指標(單位:萬元) | 近三年年度審計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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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2060909.69 | 986616.12 | 1074293.57 | ||
營業收入 | 凈利潤 | |||
155546.97 | 42422.4 | |||
2021年度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926881.57 | 885227.97 | 1041653.6 | ||
營業收入 | 凈利潤 | |||
180331.77 | 33872.29 | |||
2020年度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767412.73 | 752185.15 | 1015227.58 | ||
營業收入 | 凈利潤 | |||
160440.76 | 3652.57 | |||
最近一期財務數據 | ||||
2023-03-31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2341620.8 | 1256260.16 | 1085360.64 | ||
營業收入 | 凈利潤 | |||
46150.11 | 10429.11 |
增資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 | 融資方決策文件類型 | 股東會決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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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監管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批準文件類型 | 批復 | |||
其他披露事項 | 1. 本次募集資金超出新增股本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新老股東按所持股份數共同享有。 2. 意向投資方需向北京產權交易所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已簽署的《保密承諾書》(聯系融資方領取,聯系人:徐先生,聯系電話:13511066644)后,方可查閱融資方置于北京產權交易所的相關備查文件。 3. 意向投資方應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監管機構關于證券公司股東資格的規定與要求,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部門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意向投資方是否符合作為本項目投資方的股東資格,決定是否投資本項目,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北京產權交易所會同融資方向意向投資方出具的《意向投資方資格確認通知書》不代表北京產權交易所及融資方對意向投資方符合作為融資方股東的全部條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及承諾,北京產權交易所與融資方亦不對意向投資方股東資格能獲得監管機構的同意或核準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及承諾。 4. 投資方須在本項目出具交易憑證前將全額服務費支付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5. 其他詳見北京產權交易所備查文件。 |
投資方資格條件與增資條件
投資方資格條件 | 1. 意向投資方應為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10年以上的企業法人。(以營業執照登記為準) 2. 意向投資方近5年主體長期信用評級均達到AAA及以上水平。(以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信用評級機構出具的信評文件為準) 3. 本次增資不接受意向投資方組成聯合體參與投資。 4. 意向投資方不得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隱名委托)行為,不得通過信托計劃、資產管理計劃、契約型私募基金參與投資。 5. 意向投資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在遞交投資申請的同時,須提供信息披露期內的不低于其擬投資金額的銀行存款證明文件(若為不同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文件,出具時間應為同一日)。 6. 意向投資方應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監管機構關于證券公司股東資格的規定與要求(意向投資方需對該事項進行書面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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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條件 | 1. 意向投資方須在本項目公告期內向北京產權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資申請材料,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7時前(以到賬時間為準),將30000萬元交易保證金交納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銀行賬戶。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其放棄投資意向。 2. 本次增資僅接受貨幣方式出資,幣種為人民幣。 3. 意向投資方應書面承諾: (1)本方同意在確定為投資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融資方簽訂《增資協議》,并按《增資協議》的約定支付增資價款。 (2)本方同意在北京產權交易所在本項目《增資協議》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已收到的款項劃轉至融資方指定賬戶。 (3)本方認可融資方對本次增資后治理結構、人員、經營計劃等的安排。 (4)本方同意成為融資方股東后,自持股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退出(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轉讓股份和減資等形式)融資方,不將所持股份轉讓、質押給第三方,亦不得將持有的股份委托任何第三方進行管理。 (5)本方已自行了解并持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監管機構關于證券公司股東資格的規定與要求,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部門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本方符合作為本項目投資方的股東資格,決定投資本項目,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若因非本方原因導致《增資協議》簽訂之日起1年內未通過監管機構核準(包括未完成審批程序或監管機構否定本方股東資格),則《增資協議》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融資方將收到的增資款及自收到全部增資款之日起按照銀行同期活期存款計算的利息退還至本方。 (6)本方知曉北京產權交易所出具的《意向投資方資格確認通知書》及被確定為投資方不代表北京產權交易所及融資方對本方符合作為融資方股東的全部條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及承諾,北京產權交易所與融資方亦不對本方股東資格能獲得監管機構的同意或核準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及承諾。 (7)本方接受融資方對我方進行盡職調查,并予以配合(包括協調相關方予以配合)。 (8)本方近三年內無不良經營記錄,未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不存在重大訴訟、仲裁等情況,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本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無犯罪記錄,且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未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刑事處罰和重大行政處罰,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相關部門立案調查。 (9)本方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及商業信用,本方承諾本次增資價款為本方來源合法的自有資金,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不存在以委托資金、債務資金、“名股實債”等非自有資金入股的情況,并愿意承擔因違反此承諾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10)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本方在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本項目進行全面了解。本方交納保證金,即視為本方已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項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審計報告等全部備查文件等內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盡職調查,已對該投資事項進行獨立決策和判斷,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本方不以未查閱、勘察或未審慎查閱、勘察相關資料及不了解融資方狀況等為由,向融資方或北京產權交易所主張任何抗辯或不履行任何義務,不得以此要求融資方或者北京產權交易所承擔任何責任,否則,融資方有權要求北京產權交易所扣除本方已交納的全部保證金(或同等金額增資款),作為對融資方的補償,并重新披露增資信息。 4. 本次增資不接受業績對賭、股權回購、一票否決權、反稀釋條款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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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置 | 保證金金額或比例 | 30000萬元 | ||
交納時間 | 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納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1. 保證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資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投資方所交納的保證金100%將被扣除:(1)意向投資方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增資申請的;(2)本增資項目掛牌公告期滿,須參加遴選程序而未參加或未按要求參加的;(3)在被確定為投資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融資方簽署《增資協議》;(4)其他違反本公告內容或承諾事項情形。 2. 意向投資方被確認為投資方的,其保證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資協議》約定處置;未被確認為投資方,且不涉及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證金將在確認其未成為投資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返還。 3. 其他約定:無。 |
遴選方案
遴選方式 | 競爭性談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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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意向投資方按時足額交納交易保證金且經融資方確認具備意向投資資格后,成為合格意向投資方。若征集到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資方時,將通過競爭性談判方式對合格意向投資方進行遴選。 1. 合格意向投資方的增資價格。 2. 合格意向投資方的綜合實力(包括但不限于企業背景、企業信用、財務狀況、資金實力、盈利狀況、規模、市場占有率等)。 3. 合格意向投資方對融資方公司治理及運營、經營理念、價值觀、企業文化、發展戰略等方面認同程度較高的優先。 4. 意向投資方對融資方的協同、支持程度:與融資方在市場資源、政府資源、金融資本資源等方面具備較強的協同優勢,有能力為融資方在業務拓展和項目融資等方面提供較多支持的優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