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基本信息
標 的 企 業 基 本 情 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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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名稱 | 上海臨美企業發展有限公司 | ||
注冊地(地址) |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云漢路979號2樓 | ||
法定代表人 | 王麟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內資) | ||
成立時間 | 2020-06-16 | ||
注冊資本 | 13,500.000000萬元 | ||
注冊資本幣種 | 人民幣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全資企業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310000MA1H33MM9N | ||
經營范圍 | 許可項目:房地產開發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建筑物清潔服務;專業保潔、清洗、消毒服務;非居住房地產租賃;機械設備租賃;機械設備銷售;辦公設備銷售;辦公用品銷售;市場營銷策劃;信息咨詢服務(不含許可類信息咨詢服務);物業管理;社會經濟咨詢服務;軟件開發。(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 ||
標 的 企 業 股 權 結 構 |
原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不涉及 | |
序號 | 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上海臨港產業區經濟發展有限公司 | 100 |
主 要 財 務 指 標 ︵ 萬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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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審計報告 | |||||||||||||||
年度 | 2023 | 營業收入 | 2,395.499665 | ||||||||||||
利潤總額 | 237.004619 | 凈利潤 | 190.422516 | ||||||||||||
資產總計 | 41,578.618142 | 負債總計 | 32,431.492356 | ||||||||||||
所有者權益 | 9,147.125786 | 審計機構 | 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企業財務報告 | |||||||||||||||
報表日期 | 2024-03-31 | 營業收入 | 659.214920 | ||||||||||||
利潤總額 | 102.886461 | 凈利潤 | 77.164845 | ||||||||||||
資產總計 | 41,592.534744 | 負債總計 | 32,368.244113 | ||||||||||||
所有者權益 | 9,224.290631 | ||||||||||||||
資 產 評 估 情 況 ︵ 萬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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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機構 | 萬隆(上海)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上海臨港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23-10-09 | ||||||||||||||
基準日審計機構 | 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評估基準日 | 2023-06-30 | ||||||||||||||
項目 | 賬面價值(萬元) | 評估價值(萬元) | |||||||||||||
資產總計 | 40,442.296584 | 47,817.696657 | |||||||||||||
負債總計 | 31,456.487550 | 31,456.487550 | |||||||||||||
凈資產 | 8,985.809034 | 16,361.209107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6,361.209107 |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決定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根據標的企業《不動產權證書》附記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標的企業出資比例、股權結構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需出讓人同意。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相關政策文件,并在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部門的基礎上判斷自身是否符合要求,決定是否參與受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 2、標的企業所持有的上海市倚天路797號、843號1-6幢不動產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使用期限為2020年7月21日至2070年7月20日止。 3、根據標的企業為開發臨港重裝備產業區B05-02地塊項目簽署的《固定資產借款合同》,本次股權交易導致借款人實際控制人變更,構成借款人在《固定資產借款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貸款人將有權利采取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宣布《固定資產借款合同》立即到期等措施。意向受讓方需自行了解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及后果,包括不限于提前歸還全部借款、向貸款人賠償因違約而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等風險和損失。 4、根據標的企業與第三方簽署的《房屋租賃協議》,標的企業已將臨港重裝備產業區B05-02地塊內建筑物出租于第三方,租賃期限為2022年12月1日至2042年2月28日。 | |||||||||||||
重大債權債務事項 | 無 | ||||||||||||||
提示提醒等內容 | 評估報告特別事項說明:截止評估基準日,被評估單位認繳注冊資本13500萬元,實繳注冊資本9000萬元,本次評估未考慮被評估單位股東未全部實繳出資額對評估結論的影響。 |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轉讓方簡況
轉讓方基本情況 | |||
轉讓方名稱 | 上海臨港產業區經濟發展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新元南路600號12號廠房508室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全資企業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
國資監管機構 | 省級國資委監管 |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上海臨港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上海臨港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對轉讓標的企業職工有無繼續聘用要求(有□無■) 2、對轉讓標的企業存續發展方面的要求(有□無■) 3、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置要求(有■無□) (具體為:受讓方須同意本次產權轉讓涉及的標的企業債權債務由轉讓后的標的企業繼續享有和承擔。) 4、意向受讓方應充分了解產權標的情況,在信息披露期內向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提交受讓申請,并在被確認受讓資格后3個工作日內按產權轉讓公告的約定遞交交易保證金人民幣4900萬元到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銀行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產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做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的確認,成為產權標的的競買人。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且采用協議轉讓方式的,該交易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并在剩余價款支付完畢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采取競價轉讓方式的,該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并在剩余價款支付完畢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競買人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存在違規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確定后3個工作日內全額返還。 5、信息發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遞交保證金的,采用協議方式轉讓,競買人應當以不低于轉讓底價的價格受讓產權,并按照產權交易機構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限內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報價,報價高于或等于轉讓底價的,則該報價成為受讓價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信息發布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按照競價實施方案的要求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6、本次產權交易價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讓方應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產權交易價款全額(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證金)支付至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產權交易機構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并經轉讓方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 7、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做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生其他違規違約行為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 ①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 (1)在產權交易機構通知的規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有效報價的; (2)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3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②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 (1)在網絡競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 (2)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 (3)競買人通過網絡競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產權交易有關規則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③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8、本次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不得繼續使用國家出資企業及其子企業的字號、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不得繼續以國家出資企業子企業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9、根據標的企業簽署的《固定資產借款合同》及銀行出具的貸后管理工作說明,如本次交易導致標的企業實際控制人變更,受讓方須確保標的企業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全額清償銀行貸款本息。 10、標的企業認繳注冊資本13500萬元,實繳注冊資本9000萬元,意向受讓方須同意承繼注冊資本實繳義務。 11、本項目公告期即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向產權交易機構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次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章程等文件及該等文件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在提交受讓申請時須提供銀行出具的在本項目信息披露期內不低于掛牌底價的存款證明,若出具多張的則需提供同一天的存款證明。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商業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主體,不可分拆受讓、且不得隱名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參與交易。 5.意向受讓方需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4,900.000000萬元 |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