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企業名稱 | 北京北控生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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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北京市通州區(北京市通州區張家灣鎮廣源西街9號3層346室) | ||
法定代表人 | 王炬煒 | 成立日期 | 2001-04-11 | |
注冊資本 | 10100.00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 | 8849.00萬元(人民幣)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土木工程建筑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110000802077712D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經營范圍 | 專業承包;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勞務分包;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物業管理;普通貨物道路運輸(僅限使用清潔能源、新能源車輛);市政設施、公路設施管理養護;市政、公路、橋梁工程技術檢測;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服務;水污染治理;大氣污染治理;園林景觀設計;花卉租擺;苗木及生物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室內裝飾設計;包裝裝潢設計;租賃建筑工程機械、建筑工程設備;零售花卉、建筑材料;園林古建設計。(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該企業于2018年06月29日由內資企業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普通貨物道路運輸(僅限使用清潔能源、新能源車輛)、工程設計以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 |||
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否 |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 否 | |||
導致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 | 是 |
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有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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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控環保集團有限公司 | 51 | |||
楊蘭華 | 49 |
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
2022年度審計報告數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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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7806.36 | 208.89 | 166.41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39484.88 | 28398.73 | 11085.16 | ||
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4年02月29日財務報表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379.27 | -169.45 | -169.45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30840.53 | 20344.51 | 10496.02 |
其他披露的內容 | 1、因本次產權轉讓導致國家出資企業及其子企業失去標的企業實際控制權,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不得再繼續使用國家出資企業及其子企業的字號、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不得繼續以國家出資企業子企業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2、其他詳情詳見評估報告、審計報告等北交所備查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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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轉讓方基本情況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北控環保集團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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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所) | 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灣仔港灣道18號中環廣場66樓)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法定代表人 | 無 | 成立日期 | 2007-12-03 | |
注冊資本(萬元) | 0.001萬元(港幣) | 實收資本(萬元) | 0.001萬元(港幣)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1190977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51%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51%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
國資監管機構 | 省級國資委監管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1100007699051407 |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
批準單位名稱 | 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批準日期 | 2023-12-22 |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其他 | |||
決議文件名稱 | 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會議紀要【2023】6號 |
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 標的名稱 | 北京北控生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51%股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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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底價 | 4609.79萬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當于獲得受讓資格確認后5個工作日內,交納500萬元交易保證金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信息披露公告期滿后,根據意向受讓方的征集情況,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操作規則》、《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登記受讓意向操作細則》、《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北京產權交易所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操作細則》等規定進行后續操作。 2、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以按照交易雙方簽訂的產權交易合同約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后,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他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事項的意向受讓方應當自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向北京產權交易所提交退還交易保證金的申請,北京產權交易所將在收到退還交易保證金的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原額無息返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 3、如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先用于補償北京產權交易所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相關方,扣除款項不足以補償相關方損失的,相關方可以繼續追償: (1)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 (3)在競價過程中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 (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除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的; (5)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 (6)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北京產權交易所規則、交易條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及相關文件的同時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 (1)本方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起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2)本方同意在獲得產權交易憑證60個工作日后,標的企業不再繼續使用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子企業的商標、字號、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不繼續以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子企業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3)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本方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即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及的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文件所披露內容,以及完成對標的企業全部盡職調查,充分了解標的企業現狀,并依據前述內容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承擔全部相關風險,不以任何理由拒絕受讓。若發生以不了解標的企業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終止推進項目成交工作、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逾期支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等情形的,轉讓方有權扣除本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并將轉讓標的重新轉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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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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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500萬元 |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5個工作日內交納。 |
四、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個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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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五、競價方式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競價方式: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在原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如僅征集到1個符合條件的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則不再組織上述競價活動,由該意向受讓方單獨進行報價,并以此價格征詢原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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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