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邵陽保聯礦業有限公司51%股權 | 項目編號 | G32025BJ10000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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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底價 | 3366.06萬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個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3-18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25-04-16 | |
所在地區 | 湖南省邵陽市 | 所屬行業 | 非金屬礦物制品業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湖南省邵陽市(湖南省邵陽市邵東市魏家橋鎮報公鋪村12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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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陳飛 | 成立日期 | 2023-05-05 | |
注冊資本 | 1000.00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 | 1000.00萬元(人民幣)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非金屬礦物制品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430500MACGJBLF3G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營范圍 | 許可項目: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建設工程施工;建設工程設計;非煤礦山礦產資源開采(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選礦;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建筑用石加工;礦物洗選加工;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礦業權評估服務;地質災害治理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工程技術服務(規劃管理、勘察、設計、監理除外);生態恢復及生態保護服務;金屬礦石銷售;石灰和石膏銷售;非金屬礦及制品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
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
2023年度審計報告數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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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0 | 11.27 | 8.45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22591.03 | 21582.57 | 1008.45 | ||
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4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3915.95 | -485.3 | -485.2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21045.69 | 20471.99 | 573.7 |
標的企業其他情況 | 1、截止2025年2月28日,轉讓方對標的企業享有債權總計29,324,038.38元,其中包括應收借款本金27,532,000.00元,截止到2025年2月28日利息1,604,251.28元,代墊工資社保187,787.10元。 2、自2025年3月1日起至轉讓方完成公開掛牌轉讓所持有的標的企業股權并簽署《產權交易合同》之日止期間,前述款項按照年利率4.4%計息,《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如標的企業逾期未歸還前述款項,則以總欠付金額為基礎,逾期期間按照年利率4.9%對欠付金額計息。 3、截止2024年8月31日,興業銀行已向標的企業提供4000萬元借款,此項貸款納入中國保利集團有限公司授信統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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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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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1009.818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未交納和逾期未足額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 2、如信息披露期滿,若只征集到一個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原股東為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除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原股東之外: (1)征集到一家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該意向受讓方進行一次報價后進入原股東征詢環節,若原股東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該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若原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則原股東成為受讓方; (2)征集到兩家及以上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項目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最高報價方后進入原股東征詢環節,若原股東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則最高報價方成為受讓方;若原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則原股東成為受讓方。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并與轉讓方簽署合同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按照合同約定可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交易所確定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原額無息返還。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視為意向受讓方違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將全部扣除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 (1)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 (3)在競價過程中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 (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 (5)意向受讓方未履行受讓本項目時做出的相關書面承諾的; (6)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本項目信息披露內容的。 4、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同時,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 (1)本方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自《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2)本方知悉截止2025年2月28日,轉讓方對標的企業享有債權總計29,324,038.38元,其中包括應收借款本金27,532,000.00元,截止到2025年2月28日利息1,604,251.28元,代墊工資社保187,787.10元。自2025年3月1日起至轉讓方完成公開掛牌轉讓所持有的標的企業股權并簽署《產權交易合同》之日止期間,前述款項按照年利率4.4%計息,《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如標的企業逾期未歸還前述款項,則以總欠付金額為基礎,逾期期間按照年利率4.9%對欠付金額計息。本方同意向標的企業提供借款,專項用于標的企業向轉讓方償還前述款項及利息,以保證標的企業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前述款項及利息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3)本方知悉截止2024年8月31日,興業銀行已向標的企業提供4000萬元借款,此項貸款納入中國保利集團有限公司授信統一管理。本方同意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配合興業銀行解除此項貸款所占用的中國保利集團有限公司授信額度。若未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解除此項貸款的授信,本方同意自《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標的企業提供4000萬元股東借款,專項用于標的企業償還此項貸款。 (4)本方同意標的企業在償還4.(2)所述款項、利息及解除中國保利集團有限公司授信額度后再辦理企業國有產權變動登記及市場主體變更登記手續。 (5)本方同意北京產權交易所在出具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6)本方已知悉并接受本項目《職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內容,并履行相關義務。 (7)本方已知悉本次產權轉讓將導致國家出資企業失去標的企業實際控制權,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不得再繼續使用中國保利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子企業的商標、字號、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不得繼續以中國保利集團有限公司子企業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5、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內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企業進行盡職調查,全面了解標的企業狀況。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置于北京產權交易所的備查文件全部內容,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內容,承擔全部相關風險。受讓方若發生以不了解標的企業的現狀及瑕疵為由主張任何抗辯、發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解除《產權交易合同》、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即可視為違約行為,轉讓方有權扣除其已交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并有權將轉讓標的重新披露,受讓方應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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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及商業信用。 3、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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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1009.818萬元 |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競價方式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競價方式: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在原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如僅征集到1個符合條件的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則不再組織上述競價活動,由該意向受讓方單獨進行報價,并以此價格征詢原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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