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現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本公告內容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 本次物權轉讓已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程序,并獲得相應批準。(法人等其他組織適用)
2、 轉讓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物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處置權的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轉讓標的涉及共有或轉讓標的上設置有他項權利,已獲得相關權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 我方屬于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我方承諾本次物權交易按照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相關交易規則實施。(涉及國有產權轉讓的情形適用)
4、 我方所提交的《物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我方對上述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擔責任,并同意聯交所按上述材料內容發布公告。
5、 我方已知悉、理解和認可聯交所的交易規則,同意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同意按照聯交所交易規則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6、 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情況,若成交后發生移交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 我方已知悉并認可聯交所的收費項目及標準,同意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
8、 我方承諾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組織交易期間不通過其他渠道進行交易。
9、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并承諾如我方發生違規違約行為,給意向受讓方、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受托會員和拍賣機構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
二、標的簡況 |
資產公告信息 |
資產描述 |
江蘇省無錫市太湖虹橋花園53房地產 |
不動產 |
名稱 |
江蘇省無錫市太湖虹橋花園 |
地理位置 |
江蘇 |
權屬性質 |
出讓 |
權證編號 |
錫房權證濱湖字第WX1000076027號 |
規劃用途 |
商業 |
目前用途 |
商業 |
建筑面積 |
480.1 平方米 |
使用期限 |
2008年5月6日至2036年11月19日止 |
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 |
毛胚,無裝修 |
周邊環境 |
酒店、公共交通 |
|
共有或他
項權利情況 |
共有情況 |
無 |
抵押、租賃等他項權利情況 |
無 |
權利人是否行使優先受讓權 |
否 |
|
標的展示信息 |
展示時間 |
掛牌公告期內 |
展示地點 |
標的所在地 |
聯系人信息 |
俞崢懌 13501743317 |
|
|
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上海東洲資產估價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上海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12-16 |
評估基準日 |
2015-06-30 |
項目 |
|
|
|
估值依據類別 |
|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項披露內容 |
閑置狀態 |
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轉讓產權的提示提醒等內容 |
無 |
|
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的情況下,于掛牌期內遞交受讓申請,并在提交受讓申請的同時支付保證金254萬元到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銀行賬戶,意向受讓方遞交保證金后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物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的確認。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意向受讓資格。意向方被確定為受讓方,且采用協議轉讓方式的,該交易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采取競價轉讓方式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競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履約保證金,在支付全額交易價款時自動轉為部分交易價款。競買人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存在違規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后,自競買人申請返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全額返還。
2.信息發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且遞交保證金的,采用協議方式轉讓,意向受讓方應當以不低于掛牌底價的價格受讓產權,并按照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限內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報價,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格的,則該報價成為受讓價格。意向受讓方完成報價并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物權交易成交確認書》、《產權交易合同》;信息發布期滿后,如征集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后,應按照《競價實施方案》的要求簽訂《物權交易成交確認書》、《產權交易合同》。
3.本次產權交易價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讓方應在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以外的交易價款支付到聯交所指定賬戶[交易價款賬號:戶名: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賬號:216290100100055015;開戶行:興業銀行上海人民廣場支行]。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生其
他違規違約行為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產權交易機構通知的規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有效報價的;②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物權交易成交確認書》、《產權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在網絡競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②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③競買人通過網絡競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產權交易有關規則簽訂《物權交易成交確認書》、《產權交易合同》的。(3)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5.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生其
他違規違約行為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產權交易機構通知的規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有效報價的;②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物權交易成交確認書》、《產權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在網絡競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②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③競買人通過網絡競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產權交易有關規則簽訂《物權交易成交確認書》、《產權交易合同》的。(3)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6.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過程中所涉及的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承擔。
7.本次轉讓為按現狀交接,意向受讓方須同意按照標的物現有狀況接收標的房產。為辦理過戶登記需要,交易雙方還需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辦理權證變更手續并且完成標的房屋的現狀交接。
8.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掛牌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資產質量瑕疵等為由,拒絕簽訂交易合同或拒付價款,否則視為違約。
9.受讓方資格條件應符合地方關于購房資格規定。意向受讓方應當自行對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資格,決定是否舉牌受讓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
10.受讓方付清全額后,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并收到轉讓方出具的書面收款證明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轉讓方帳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人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企業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應具有良好商業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
4.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254.000000萬元 |
|
四、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無錫太湖花園置業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山水東路8號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省級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上海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
批準單位名稱 |
上海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重新掛牌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發布媒體名稱 |
《中國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