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白下區苜蓿園街道苜蓿園大街66號01-1幢401室
項目編號 |
GR2019SH1000505 |
轉讓底價 |
319.793200(萬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9-04-26 |
信息披露期滿日期 |
2019-05-24 |
標的所在地區 |
江蘇 南京市 |
資產類別 |
不動產 |
資產公告信息
資產描述 |
南京長安汽車有限公司部分資產(南京市白下區苜蓿園街道苜蓿園大街66號01-1幢401室) |
資產類別 |
不動產 |
名稱 |
南京市白下區苜蓿園街道苜蓿園大街66號01-1幢401室 |
地理位置 |
江蘇 |
權屬性質 |
國有房產 |
權證編號 |
寧房權證白初字第009165號/寧白國用(2001)字第07633號 |
規劃用途 |
住宅(商品房) |
目前用途 |
住宅 |
土地面積 |
46.1平方米 |
建筑面積 |
101.66平方米 |
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 |
房屋建筑物穩定,房屋物理狀況一般 |
配套設施 |
交通便利,周邊學校、醫院、餐飲、超市等公共配套設施齊全 |
共有情況 |
無 |
抵押、租賃等他項權利情況 |
無 |
權利人是否行使優先受讓權 |
否 |
標的展示時間 |
掛牌公告期內工作日上午9:30---下午16:30 |
標的展示地點 |
標的所在地 |
展示聯系人信息 |
楊先生 13770761443 |
一、轉讓方承諾
本轉讓方現委托(北京億朋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本公告內容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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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本標的資產現處于空置狀態,且不存在承租方優先購買事項。
2、辦理標的房產過戶時,當地房產過戶部門和/或稅務部門如提出需根據其管理要求再次選擇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的,評估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3、標的資產涉及的物業、水、電、暖等相關費用如有欠繳,轉、受讓雙方辦理房產交付之日前產生的費用由轉讓方承擔,交付之日后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4、出于安全責任考慮,該標的資產在辦理房產交付交接手續之前,未經轉讓方同意,受讓方無權對房產進行保潔、裝修等任何事項。
5、標的資產所在地南京市已實行相關限購政策,且本次轉讓標的資產屬限購政策管理范圍,提醒意向受讓方自行了解。
6、本次轉讓的南京市白下區苜蓿園街道苜蓿園大街66號01-1幢401室房產為資產評估報告評估明細表中的1套。
7、意向受讓方如需看房請先來電預約。看房聯系人:楊先生(轉讓方項目負責人);聯系方式:13770761443/025-57424709
8、其他詳見資產評估報告等備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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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轉讓產權的提示提醒等內容 |
1、本次評估價格不含增值稅。
2、本次評估未考慮單套銷售涉及產權辦理所需的相關費用。
3、本評估結論沒有考慮將來可能承擔的抵押、擔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價格對評估結論的影響;亦未考慮所欠付的稅款,以及如果資產出售,則應承擔的費用和稅項等可能影響其價值的任何限制,也未對資產評估增值額做出任何納稅調整準備。
4、其他詳見資產評估報告等備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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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轉讓方簡況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南京長安汽車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南京市溧水區永陽街道毓秀路85號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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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監管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 |
批準單位名稱 |
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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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的情況下,于掛牌期內遞交受讓申請,并在掛牌截止日前(以產權交易機構銀行賬戶到賬為準)支付保證金 10萬元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銀行賬戶,意向受讓方遞交保證金后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物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的確認。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且采用協議轉讓方式的,該交易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采取競價轉讓方式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競買人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存在違規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后,自競買人申請返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全額返還。
2.信息發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遞交保證金的,采用協議方式轉讓。意向受讓方應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價格受讓產權標的,并按照產權交易機構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限內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報價,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格的,則該報價成為受讓價格。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應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信息發布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按照競價實施方案的要求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3.本次產權交易價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讓方應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以外的產權交易價款和交易手續費支付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銀行賬戶。上海聯交所在出具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本次轉讓的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帳戶。若由于受讓方的原因未按時支付交易價款,轉讓方有權暫停后續標的資產買賣交易。受讓方逾期支付交易價款的,轉讓方將按購房總價的每日萬分之五收取滯納金;若受讓方逾期支付交易價款超過30天,則視作受讓方違約,轉讓方有權扣除全部保證金,并另行處置標的。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生其他違規違約行為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競買人遞交受讓材料繳納保證金后,單方面撤回受讓申請的;②在產權交易機構通知的規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有效報價的;③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次日起,未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競買人遞交受讓材料繳納保證金后,單方面撤回受讓申請的;②在網絡競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③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④競買人通過網絡競價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產權交易機構物權交易有關規則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3)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5.標的資產權屬變更登記過程中所涉及的相關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承擔。若標的資產產權過戶涉及中介服務,全部中介費(包括但不限于聘請中介公司的手續費等)由受讓方承擔。
6.本項目為現狀轉讓,本項目所涉資產評估報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內容僅為交易價款的作價依據,不作為本項目的交割依據。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掛牌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轉讓項目所涉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以及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資產狀況和相關約定;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并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接受標的資產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資產狀況及資產質量方面的瑕疵等為由,拒絕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或拒付價款,否則視為違約,需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和風險。
7.受讓方資格條件應符合國家及地方關于購房資格的規定。意向受讓方應當自行對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限購及稅收政策等),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資格,決定是否舉牌受讓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
8.本次轉讓為按現狀轉讓及交接,意向受讓方須同意按照標的資產現有狀況接收標的資產,房產及土地實際面積以最終過戶辦證為準,且不以面積有變動影響交易結果。標的資產過戶相關手續由受讓方牽頭辦理(受讓方需自行決定是否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轉讓方協助配合。為辦理過戶登記需要:交易雙方在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且轉讓方收到全部交易價款后10個工作日內向標的資產所在地有關政府部門申請辦理房產交易手續,按照有關政府部門要求簽署《南京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并辦理權證變更手續且完成標的資產的現狀交接。
9.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書面承諾:(1)意向受讓方已自行對照并充分了解國家及地方關于購房資格以及相關稅收政策的規定和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構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資格,決定是否參與受讓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2)本標的資產以現狀交接,同意按照標的資產及標的資產室內外裝修及配套設施的安裝等現狀接收標的資產。(3)同意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4)同意上海聯交所在出具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本次轉讓的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帳戶。(5)同意標的資產涉及的物業、水、電等相關費用如有欠繳,辦理過戶手續之前產生的費用由轉讓方承擔,辦理過戶手續之后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6)同意如因受讓方自身原因不能完成標的資產權屬變更登記,受讓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照標的資產成交金額的30%賠償轉讓方的損失。(7)同意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標的資產過戶相關手續由受讓方牽頭辦理(受讓方需自行決定是否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轉讓方協助配合,且受讓方即為相應權屬證書變更登記后載明的權利人,否則轉讓方有權沒收全部保證金,并追究受讓方違約責任。(8)受讓方同意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以外的產權交易價款和交易手續費一次性支付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銀行賬戶。
10.本項目無論協議或者競價成交,受讓方須按成交金額的2%繳納交易手續費。上海聯交所交易手續費支付指定賬戶:戶名: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賬號:97080078801900000258;開戶行:浦東發展銀行黃浦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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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商業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
4.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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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0.000000(萬元)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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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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