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的情況下,于掛牌期內遞交受讓申請,并在掛牌截止日前(以產權交易機構銀行賬戶到賬為準)支付保證金 10萬元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銀行賬戶,意向受讓方遞交保證金后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物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的確認。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且采用協議轉讓方式的,該交易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采取競價轉讓方式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競買人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存在違規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后,自競買人申請返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全額返還。
2.信息發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遞交保證金的,采用協議方式轉讓。意向受讓方應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價格受讓產權標的,并按照產權交易機構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限內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報價,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格的,則該報價成為受讓價格。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應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信息發布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按照競價實施方案的要求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3.本次產權交易價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讓方應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以外的產權交易價款和交易手續費支付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銀行賬戶。上海聯交所在出具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本次轉讓的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帳戶。若由于受讓方的原因未按時支付交易價款,轉讓方有權暫停后續標的資產買賣交易。受讓方逾期支付交易價款的,轉讓方將按購房總價的每日萬分之五收取滯納金;若受讓方逾期支付交易價款超過30天,則視作受讓方違約,轉讓方有權扣除全部保證金,并另行處置標的。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生其他違規違約行為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在產權交易機構通知的規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有效報價的;②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次日起,未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在網絡競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②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③競買人通過網絡競價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產權交易機構物權交易有關規則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3)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5.標的資產權屬變更登記過程中所涉及的相關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承擔。若標的資產產權過戶涉及中介服務,全部中介費(包括但不限于聘請中介公司的手續費等)由受讓方承擔。
6.本項目為現狀轉讓,本項目所涉資產評估報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內容僅為交易價款的作價依據,不作為本項目的交割依據。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掛牌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轉讓項目所涉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以及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資產狀況和相關約定;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并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接受標的資產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資產狀況及資產質量方面的瑕疵等為由,拒絕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或拒付價款,否則視為違約,需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和風險。
7.受讓方資格條件應符合國家及地方關于購房資格的規定。意向受讓方應當自行對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限購及稅收政策等),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資格,決定是否舉牌受讓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
8.本次轉讓為按現狀轉讓及交接,意向受讓方須同意按照標的資產現有狀況接收標的資產,房產及土地實際面積以最終過戶辦證為準,且不以面積有變動影響交易結果。標的資產過戶相關手續由受讓方牽頭辦理(受讓方需自行決定是否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轉讓方協助配合。為辦理過戶登記需要:交易雙方在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且轉讓方收到全部交易價款后10個工作日內向標的資產所在地有關政府部門申請辦理房產交易手續,按照有關政府部門要求簽署《南京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并辦理權證變更手續且完成標的資產的現狀交接。
9.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書面承諾:(1)意向受讓方已自行對照并充分了解國家及地方關于購房資格以及相關稅收政策的規定和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構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資格,決定是否參與受讓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2)本標的資產以現狀交接,同意按照標的資產及標的資產室內外裝修及配套設施的安裝等現狀接收標的資產。(3)同意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4)同意上海聯交所在出具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本次轉讓的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帳戶。(5)同意標的資產涉及的物業、水、電等相關費用如有欠繳,辦理過戶手續之前產生的費用由轉讓方承擔,辦理過戶手續之后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6)同意如因受讓方自身原因不能完成標的資產權屬變更登記,受讓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照標的資產成交金額的30%賠償轉讓方的損失。(7)同意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標的資產過戶相關手續由受讓方牽頭辦理(受讓方需自行決定是否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轉讓方協助配合,且受讓方即為相應權屬證書變更登記后載明的權利人,否則轉讓方有權沒收全部保證金,并追究受讓方違約責任。(8)受讓方同意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以外的產權交易價款和交易手續費一次性支付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銀行賬戶。
10.本項目無論協議或者競價成交,受讓方須按成交金額的2%繳納交易手續費。上海聯交所交易手續費支付指定賬戶:戶名: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賬號:97080078801900000258;開戶行:浦東發展銀行黃浦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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