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審核系列之五|關于評估前提與假設審核關注點 時間: 2024-10-23 13:31:36
一、資產評估前提和假設的概念資產評估假設是指在資產評估過程中,為了解決現實狀況與評估目的之間的差異而提出的合乎邏輯、經驗及事實的推理。評估假設是為了保證評估的準確性和可信度,是基于特定目的和條件而提出的。
一般來說,資產評估假設包括基本假設、具體假設和特定假設三種類型。
科學合理的評估假設,需要與資產評估的特定目的、市場條件的宏觀限定情況、評估對象自身的功能、權利條件、評估時點的使用狀態、產權變動后評估對象的可能用途及利用方式和利用效果,以及價值類型等相聯系和匹配。
國際準則規定,價值前提與假設描述了一項資產或負債使用的環境。不同的價值類型可能要求一個特定的價值前提或者允許考慮多種價值前提。常見的價值前提有:(a)最高和最佳使用:物理上可能、財務可行、法律允許。(b)現狀使用/現有使用:現狀使用可以是,但不是必須是,最高最佳使用。(c)有序清算:描述一組資產清算出售可能實現的價值。(d)強制出售:經常用于賣方被迫出售的情形,賣方在強制出售中接受的價格,反映了特定環境狀況而非市場價值定義中假設的自愿賣方接受的價格。“強制出售”是交換發生狀況的描述,不是價值類型的區別。
國內準則與國際準則基本趨同。
《企業價值評估報告指南》評估說明編寫指引(關于假設):
(1)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國家宏觀經濟形勢無重大變化,本次交易各方所處地區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環境無重大變化,無其他不可預測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響。
(2)針對評估基準日資產的實際狀況,假設企業持續經營。
(3)假設公司的經營者是負責的,且公司管理層有能力擔當其職務。
(4)除非另有說明,假設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關的法律法規。
(5)假設公司未來將采取的會計政策和編寫此份報告時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設公司在現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礎上,經營范圍、方式與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7)有關利率、匯率、賦稅基準及稅率、政策性征收費用等不發生重大變化。
(8)無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預見因素對企業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國內準則評估前提和假設大致有一般性假設、針對性假設、預測前提、評估師判斷、推理過程、風險防范。從收益法看,評估前提和假設有:1)外部環境(企業無法改變的),2)經營模式(可持續、模擬),3)經營目標(新業務、收入、利潤),4)企業管理相關(管理團隊、人員、投資、項目),5)較大的不確定性(政策、訴訟、交易、或有事項),6)信息獲取、披露、真實性,7)預測技術路徑(模型、參數),8)推斷的結論,9)屬于重要性判斷。